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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仅7%中国东盟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空间大

时间:2019-04-29 17:13   来源: 中国网    作者:苏婉蓉  阅读量:12935   

4月25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智库分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腾讯·北大“一带一路”大数据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翟崑出席论坛,并参与会议讨论。论坛中,腾讯·北大“一带一路”大数据创新实验室系列研究报告《一带一路:水土合德,大成世界》首次亮相。

据了解,东盟十国的领导人悉数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占全部来访各国政要人数的四分之一。由此可见,东盟地区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各成员国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的协同实施。

上述报告显示,虽然东盟已经成为世界主要的制造和贸易中心之一,但数字经济价值与GDP之比仅为7%。东盟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与多数成员国经济金融、法律、基础设施不发达有关。大多数东盟成员国一直在积极促进对数字经济的投资。各国通过制定国家层面数字经济计划,引导和鼓励各界投资。

东盟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深厚。一是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大,约达4.38亿。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缅甸、马来西亚与柬埔寨七国的劳动适龄人口在1000万以上(本文称之为“人口大国”)。二是人均GDP增长潜力大。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越南、柬埔寨和缅甸六国属于中等偏下收入国家。

三是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数增长潜力大。泰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缅甸与老挝六国的互联网用户不足国民的50%。四是互联网零售增长潜力大。东盟六国(有数据可查)的互联网零售与社会零售总额之比均低于中国(4.39%)。五是第三方支付增长潜力大。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老挝和柬埔寨50%以上人群没有银行账户。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下有形和无形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各国劳动生产率必将提高,人均GDP水平、互联网渗透率、电商销售占比也将上升,可见数字经济将在七个人口大国有较大增长空间。在“共商共建共享”黄金原则下,中国可作为在东盟建设“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的投资者、引领者和建设者,双方进入早期收获期。

据报告,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互联互通机制仍在建立中。在政府层面,数字经济对话机制在逐步建立中,目前中泰两国建立了“数字经济合作部级对话机制”,并已开始运作;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也在逐步建立中,中国与越南、中国与柬埔寨之间已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马来西亚已启动双边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商签进程。在企业层面,中国数字经济企业与东盟国家除开展跨境电商项下的贸易之外,更多地以股权投资、并购、技术输出、战略合作方式向东盟国家当地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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