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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协会: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应积极调整业务考核

时间:2020-02-18 15:12   来源: 中国网    作者:夏冰  阅读量:13562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独家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向各会员单位下发《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致会员单位的函》。函件中表示,随着返岗人员的逐步到位,协会根据当前疫情发展以及行业情况,就加强保险服务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几点提示。

首先,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员工健康。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职场防控、严格登记报告。

其次,加强客户服务,扎实保障疫情防控。

一是,优化产品供给。各会员单位要及时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险供给,开发的产品应切实起到风险保障作用,严禁虚假承诺,不开发噱头和炒作类产品。专项保险产品重点向参与抗疫的一线人员扩展,如一线的公安交警、社区工作人员,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保障。严格管理,杜绝从业人员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旧买新。

二是,创新服务形式。各会员单位要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保险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和服务机制稳定运行,研究疫情形势下服务客户的新方式。切实做好服务场所的卫生防护和清洁消毒,及时满足客户续保、投保需求,优先利用移动互联网等载体为客户办理业务,增加线上服务,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

三是,畅通理赔渠道。各会员单位要做好对赠险对象的理赔服务,特别是在抗疫一线奋战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社会工作人员等人员,发生责任范围的保障,及时兑现承诺,快速理赔,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开通24小时理赔服务热线,设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确保高效理赔,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做到应赔尽赔。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沟通,时时关注疫情变化,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排查出险客户。

四是,积极调整业务考核。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针对保险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灵活调整从业人员业务考核标准,不设定硬性的面访数量和业绩指标,不把业绩指标作为维持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和领取固定报酬的硬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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