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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所持农业银行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

时间:2019-09-26 16:23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白鸽  阅读量:15890   

又一家金融机构的股权被划转至社保基金会。

9月25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601288.SH,01288.HK)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通知,该银行股东财政部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称社保基金会)持有。

本次划转前,财政部持有农业银行137239094711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9.21%;本次划转的股份数为13723909471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92%。按照农行A股9月25日收盘价3.46元计算,财政部此次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股权价值超474.8亿元。

农业银行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该银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中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农业银行的前三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部、社保基金会分别持有40.03%、39.21%、2.8%。换言之,此次股权划转之后,社保基金会持有农行股份比例升至6.09%,而财政部持股比例降至35.29%。

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将其持有的中国人保(601319.SH,1339.HK)、中国太平(0966.HK)等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股权的10%划转至社保基金会。

不过,就国有资本的划转进度而言,依然有所不足。

6月26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作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提到,截至2019年3月底,已划转23户央企国有股权1132亿元充实社保基金,不到拟划转国有股权的10%,地方也仅有4省启动划转工作。

在7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成为一大关注点。在此前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国常会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9月20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文,要求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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