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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回复问询函:标的公司海科融通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时间:2019-12-17 11:59   来源: 中国网    作者:樊华  阅读量:8790   

12月15日晚间,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发布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显示,翠微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为已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具有合法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经营资质和主体资格。

翠微百货大楼资料图 中新经纬 张燕征摄

11月22日,翠微股份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科融通100%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为70%,现金支付比例为30%。但当天就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后者询问海科融通业务合规性、财务信息、经营情况、历次重组情况等。

在两次发布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告后,翠微股份于12月15日对股权收购事宜作出了具体回复。

翠微股份回复中称,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中的银行卡收单业务,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为已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具有合法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经营资质和主体资格,不存在未取得资质而变相从事金融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此外,翠微股份表示,海科融通不涉及提供借贷或融资职能的金融业务,未通过非公开或公开募集资金的方式进行投资或垫资,截至目前客户备付金已全部交存,不涉及资金池,相关子公司股权剥离后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等金融或类金融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2017 年年末,标的公司总资产为9.59亿元,总负债为4.81亿元,2018 年末分别增长至20.02亿元和13.80亿元。

对于标的公司资产和负债规模的增长速度较快的具体原因,翠微股份在回复问询函中表示,海科融通总资产与总负债大规模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其业务规模扩大,POS 机具投放量增加、收单交易金额增加,期末备付金余额大幅增加所致。同时,为满足经营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进一步增加了资产负债规模。

公开信息显示,2015 年12月和2016年9月,永大集团、 新力金融曾先后宣布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海科融通100%股权,但均宣布终止重组。此外,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海科融通持有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将于2021年12月21日到期。

Wind资料显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012年在上海主板上市交易,总市值为37亿元,2018年总营收为50.07亿元人民币,其中销售商品收入占比95.24%,法定代表人为匡振兴,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天眼查显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由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专门从事金融电子支付和信息安全领域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截止目前,该公司旗下拥有深圳麻雀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尤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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