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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时间:2017-06-16 09:38   来源: 东方网    作者:山歌  

原标题:提高工伤保险 三项待遇标准

东方网6月16日消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中获悉,今年本市致残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分别增加500元/月、480元/月、450元/月、420元/月,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分别增加280元/月、220元/月、170元/月,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120元/月。

截至去年末,本市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943.55万人,与上年末相比增长10.68万人;全市各区共作出工伤认定结论50503件,同比减少7.2%,作出鉴定结论42802件,同比减少5.5%,享受工伤保险待遇65346人,人均享受待遇约4.5万元。

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费率办法与国家规定全面接轨,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为了提高用人单位参保积极性,明确在费率办法调整起步阶段,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基准费率8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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